上海市税务部门依法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
Sou Hu Cai Jing·2026-01-21 11:37
据新华社消息,新华社记者1月21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获悉,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 公司("拼多多"平台运营主体)未按照《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的要求报送涉税信息,被 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企业虽已进行整改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该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作出罚款 10万元的处罚决定。 据新华社消息,《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在2025年发布实施后,"拼多多"未按照要求报送 2025年三季度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税务机关在2025年11月依法对其作出责令限期改正通 知,但其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就此,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依法依规对"拼多多"处以10万元罚款。 对此,截至发稿拼多多未有回应。 2025年6月,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国令第810号),并宣布自公布之日起 施行。规定细化了平台需要报送的身份信息、收入信息等内容,并确定了法律责任条款:对于未按时、 瞒报或拒绝报送信息的平台企业,设定了从2万元到50万元不等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责令停业整顿。 按照规定,平台于"季度终了的次月内"报送上一季度的收入信息。根据税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2025 年10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