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韩志刚先生、韩曰曾先生以及薛安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6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韩志刚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韩曰曾先生、薛安斌先生计划自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900,000股(占本公司 总股本比例3%)。 公司于2026年1月1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权益变动触及1%整 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韩曰曾先生于2026年1月12日至2026年1月14日期间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00万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6977%。薛安斌先生通过新余隆 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于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