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视野|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延续实施
Sou Hu Cai Jing·2026-01-22 09:33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延续实施养老、托育、家政等社 区家庭服务业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公 告2026年第7号 为社区提供养老服务的机构,是指在社区依托固定场所设施,采取短托、日托、上门等方式,为社区居 民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社区养老服务是指为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 理、助餐助行、紧急救援、精神慰藉等服务。 (一)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二)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一、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按照以下规定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为继续支持养老、托育、家政等社区家庭服务业发展,现就有关税费政策公告如下: (三)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 (四)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 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 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