俊裕地基回应股权高度集中,称公司能符合公众持股量规定

董事局谨此澄清,上述资料乃摘录自证监会公告,且除上文(i)及(ii)段所载资料外,本公司并无独立核 实有关资料。 根据可得资料及就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本公司确认,于2026年1月16日及本公告日期, 不少于25%的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乃由公众人士持有,故本公司能够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项下的公众 持股量规定。 俊裕地基(01757)发布公告,本公司注意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于2026年1月22日刊发 一份公告(证监会公告)。诚如证监会公告所披露,证监会最近完成对本公司股权分布进行的查讯。证监 会的查讯结果显示,于2026年1月12日,25名股东(25名股东)合共持有1.83亿股本公司股份,相当于已发 行股份的15.26%。有关股权,连同中国创投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9.04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 75.37%),占已发行股份的90.63%。因此,仅1.12亿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的9.37%)由其他股东持有。 诚如证监会公告所述:(i)股份收市价从20255年10月15日的0.425港元上升1281.2%至2026年1月12日的 5.87港元。(ii)于2026年1月21日,股份价格收报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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