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标允许“协商排放”,企业为何还“不敢试”?
Zhong Guo Huan Jing Bao·2026-01-22 23:24

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食品加工制造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6817—2025),被一些企业称 为有温度的排放标准,主要体现在其允许食品生产企业与污水处理厂协商排放,促成合作双赢。笔者近 期与一些食品加工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了解到,他们对这一新标准的实施既有热切的期盼,同时也存在 一些"不敢试、不愿试"的疑虑。比如某企业为确保排放的废水总磷绝对达标,宁愿承受更高成本,也不 愿冒险尝试向污水处理厂输送更富碳源的废水。 这一做法充分显示出了企业的谨慎态度,而背后的原因也远非简单的技术或经济算计,还有不少顾 虑:"如果停用自家处理设施,哪怕停用处理设施的某个环节,需不需要报批,谁来批准?""试验过程 中万一数据波动,出现超标情形,板子会打在谁身上?""生态环境部门能否包容我们可能出现的非恶意 偏差?"这些关于审批路径、责任边界与风险容错的疑问,一定程度上让企业放慢了迈向协商共赢的脚 步。 企业最大的焦虑在于,现有的生态环境监管与问责体系,是否能为这种创新的、基于合作的排放模式提 供清晰的规则容错空间。正如有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需要的不是一个简单的"可以协商"的许可,而是 一张画好了起跑线、安全区和终点的"赛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