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意见 推进城际铁路健康可持续发展
Ren Min Ri Bao·2026-01-26 01:41
明确管理体系。建立国家统筹、省负总责的实施机制,发挥部门间、央地间、政企间合力,明确由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自然资源部等统筹推进城际铁路发展,省级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城际铁路规划、设 计、建设、运营等各环节具体工作。(刘志强) 明确功能定位。城际铁路是城市群节点城市间的骨干旅客运输方式,重点满足1至2小时通勤、休闲、商 务等中短途旅客出行需求,要求严禁以城际铁路名义变相建设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从功能上区别 于长大铁路干线和城市内部交通。 明确标准条件。坚持适度超前、不能过度超前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提出新建城际铁路近期双向客流 密度不低于1500万人次/年,审慎建设与既有干线铁路平行的城际铁路项目,既有城际铁路运营5年后客 流密度未达到预期指标50%的地区要暂停新建城际铁路项目。明确新建城际铁路原则上在地上敷设,设 计速度一般为每小时120—200公里。 明确实施程序。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由省级发展改革、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部门联合编制,报国家发展 和改革委员会审批。 明确监管要求。要求国家铁路局履行行业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压实地方政府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落 实地方政府支出责任,明确新建城际铁路项目资本金比例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