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政府采购更加“优质优价”
Ren Min Ri Bao·2026-01-26 22:54
为精准识别异常低价,通知明确了四类触发审查的具体情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 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50%、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以及评审委员会认定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 形。 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等采购实体,为了自身履职或者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 性资金或者其他国有资产,以合同方式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近日,为整治政府采购领域"内 卷式"竞争,财政部印发通知,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形成优质优价、良性竞争的市场秩 序。通知自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在政府采购中,一些供应商为竞标采取"内卷式"低价竞争,容易造成"便宜没好货"问题。记者了解到, 目前各地政府采购活动中,异常低价问题时有发生,不仅导致产品质量难以保障、服务供应稳定性受 损,还存在中标后变相抬高实际成本、加剧恶性竞争等隐患,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针对需求侧,通知要求采购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综合考虑同类项目中标(成交)信息,以及市场供给 和产业发展状况,材料、人工等市场价格,行业费用标准等市场调查情况,形成科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