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川科技不超31.27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华泰联合建功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189,829,143股(含本数),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 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将在本次发行经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期结束后,发行对象减持本次认购的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按中 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尚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