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
Hua Er Jie Jian Wen·2026-01-30 08:07
风险提示及免责条款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 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和电力市场体系建设需要,分类完善煤电、气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 制。一是各地结合实际提高煤电容量电价标准,可参照煤电建立气电容量电价机制;二是对近年新开工 的抽水蓄能电站,按照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当地统一的容量电价;三是建立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容 量电价机制,结合放电时长和顶峰时贡献等因素确定容量电价标准。 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本文不构成个人投资建议,也未考虑到个别用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用户应考虑本文中的任何 意见、观点或结论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据此投资,责任自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