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李佳鸿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南财智讯1月30日电,通化东宝公告,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长李佳鸿收到《关于对通化东 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李佳鸿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吉证监决 〔2026〕3号)。经查,公司与控股股东东宝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部分房产互相混用情况,双方 未签订租赁协议、未支付租金,导致上市公司独立性不足,违反《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相关规定;李佳 鸿作为董事长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吉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李佳鸿采取出 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及李佳鸿于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 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