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出台新政优化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计收方式 土地出让金可分期缴交
Nan Fang Ri Bao Wang Luo Ban·2026-02-02 09:17
《若干措施》还支持地下空间地价优惠。一是已设立地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地下空间通过划拨方式 供应并自行开发的,不再计收土地综合开发费;属于经营性部分的,应当办理有偿使用手续。二是首次 出让地下空间应当根据基准地价评估后确定地下空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价格,并充分考虑成本差异, 实行地价向下递减的优惠政策。 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也可分期缴交。根据《若干措施》,首次出让地下空间、存量用地新增地下空间建 筑面积,可根据不同供应方式明确不同出让金计收方式。同时,支持除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方式取得的 地下空间土地出让金分期缴纳。 此外,《若干措施》支持地下空间单独确权。对于已建成并确权的地下空间,支持权利人凭三维地籍调 查成果申请更换不动产权证;在保证功能独立、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基础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的,用地单位可以依据规划核实材料等单独办理对应核实范围的国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优化广州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 印发。《若干措施》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积极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积极探索存量时代超大城市地下 空间开发利用的路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