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量电价迎新规,新型储能有了稳定“底薪”
2 1 Shi Ji Jing Ji Bao Dao·2026-02-02 12:49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周潇枭 雷椰 北京报道 随着新能源成为我国第一大装机电源,以及电力现货市场的发展,煤电、气电、抽水蓄能等调节性 电源的电价机制迎来新规。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完善发电侧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下文简称《通知》),分类完善煤电、天然气发 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容量电价机制,还明确提出有序建立发电侧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根据顶峰能力按统一原则进行补偿。 比如,随着煤电发电小时数的下降,明确将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为加强对抽水蓄能企业的成本约 束,明确633号文件后开工建设的电站,由省级价格部门按弥补平均成本的原则制定省级统一的容量电价;对于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各地以 当地煤电容量电价标准为基础,根据顶峰能力按一定比例折算,并考虑电力市场建设进展等建立容量电价机制。 《通知》明确指出,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后,省级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适时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对机组可靠容量按统一原则进行 补偿。所谓可靠容量,是指机组在全年系统顶峰时段能够持续稳定供电的容量。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政策出台后,对居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