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管理新规出台!超36个月未申报办理将缴纳增值税
Sou Hu Cai Jing·2026-02-03 12:20
每经记者|张怀水 每经编辑|黄博文 备案事项"一表通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官网了解到,《公告》共8章64条,总体沿用了现行出口退 (免)税备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纳税人意见建议进行了局部优化调整。 据国家税务总局官网2月1日消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 实施条例》及《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公告》有关规定和要求,国家税务 总局根据出口税收政策调整情况,对出口退税管理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完善,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 布〈出口业务增值税和消费税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推动出口退税申 报办理更加便捷高效。 《公告》对不同时期出台的出口退(免)税管理规定进行了归并整合,形成统一的管理办法,明确了出 口退(免)税备案、申报、办理及服务管理等事项,进一步规范出口退税管理,有利于纳税人全面理解 掌握、规范高效遵从;将原需分别报送的5张备案表单简并整合为1张通用的《出口退(免)税备案 表》,实现备案事项"一表通办";36个月内未申报办理退(免)税应缴纳增值税。对绝大部分企业而 言,在办理绝大部分出口退(免)税业务时基本可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