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 回购进展情况,现将目前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1月31日,公司暂未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所涉议案《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已经2026年1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6年1月6日在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 回购报告书》。 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以下统称"方案"),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