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若干金融支持措施明白纸
Sou Hu Cai Jing·2026-02-04 06:11

一、扩大贷款对象 二、优惠贷款利率 六、强化信贷资源保障 按照现行基础利率水平,个人客户贷款利率不高于3.5%,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利率不高于4%。 三、延长贷款期限 对100万元以下的个人贷款,优先以无抵押纯信用方式进行支持;2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 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提供担保;300万元以下的专业合作社贷款,可由省农担公司提供担保。 五、保费补贴与财政贴息 将连续从事农作物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2年以上的家庭农场、种养大 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纳入支持范围。 省农担公司重点支持贷款需求10万元-300万元(均含)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担保费率最高不超过0.8%, 其中用于土地流转和农机购置(农机经销除外)的担保费率不高于0.5%。对按时还本付息的农民专业合作 社和家庭农场,给予不超过实际担保费50%的补助。对按时还本付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照财政贴 息政策给予主体不低于1%的贴息支持。推行线上申请、线下审核,同步尽调、同步审批机制,简化流 程,提高效率。 个人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专业合作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对经营正常、信用良好的主体, 可办理无还本续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