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等电子普通发票注明员工信息仍可抵税
DiDiDiDi(US:DIDIY) Di Yi Cai Jing·2026-02-06 13:42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下称《公 告》),在列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可以从销项税额 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具体情形中,删去了此前规定中的"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 额"这一情形。 以网约车滴滴为例,员工可在滴滴平台上选择开具发票,选择好具体行程之后,在开票页面需要选 择"企业单位",然后填上公司名称、税号。由于此次《公告》要求注明旅客身份信息才可抵税,因此员 工还需要在"开票信息"中,填写上自己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如此这张发票企业才可用于抵税。 这一改动引发了大家关注。有人提出疑惑,像滴滴这类网约车开具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是否还像此 前一样可作为进项税额来抵扣增值税? 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仍可抵税 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青认为,依然可以。他介绍,此次《公告》明确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 旅客运输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取得列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均可以按 照规定确定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今年起,员工出差等乘坐滴滴、高德这类网约车提供电子普通发票,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