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减负、让政策更“主动”,江苏为促进民营经济立法
Sou Hu Cai Jing·2026-02-06 14:03

2月6日,省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江苏省民营经济促进条例》。该条例于5月20日施行后,将为江苏民营企业参与公平竞争提供更充分 保障,进一步减轻涉企执法负担,推动政策红利更"主动"找企业。 保障民企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江苏营商环境连续5年获评全国最佳口碑省份,但对标更高要求,还有差距和上升空间。"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林康说,国家和我省始终强调对各 类所有制经济一视同仁,本次立法围绕保障民营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作出四项制度安排。 "准入平等"上,条例在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基础上,一方面"废",及时清理废除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 施,严禁以备案、年检、指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置准入障碍,禁止对依法准入领域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一方面"立",建立市 场准入效能评估机制,确保"非禁即入"落地。同时要求建立公平竞争审查闭环机制,明确举报处理路径,源头守护公平竞争环境。 "领域平等"方面,立法拓宽了公平竞争领域。如在国企混改方面,明确除国家规定应当由国有资本控股的领域外,民营资本可以控股,同时鼓励 和支持民营资本参股政府投资基金,赋予民营资本更充分的参与权;在基础设施、公共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