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令发布,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Sou Hu Cai Jing·2026-02-07 00:22

2月6日晚间,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 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这场 被业内称为"史上最严"的监管升级,不仅将境内虚拟货币业务彻底"围堵",更是将触角延伸至境外发行 环节。 《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根据《通知》,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本 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这也延续了境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 《通知》还指出,在境内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 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相关金融产品 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 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 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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