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数据局等四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通服务机构 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意见
Sou Hu Cai Jing·2026-02-07 03:5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数据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中 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下属单位、各协会: 数据流通服务机构是链接数据供需双方,促进数据流通交易,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价值化的重要主体, 包括数据交易所(中心)、数据流通服务平台企业、数据商等。当前,各类数据流通服务机构竞相发 展,在优化数据资源配置、拓展数据应用场景、激发数据市场活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功 能定位尚不清晰、服务能力仍有短板、监督管理亟待完善等新情况新问题。为进一步明晰数据流通服务 机构功能定位,提升数据流通交易服务效能,释放数据要素价值,加快繁荣数据市场生态,现提出以下 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 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坚持统筹发展和安 全,遵循数据要素特性,明确功能定位,增强服务能力,探索多元模式,引导规范发展,为加快建设开 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提供有力支撑。 扫码文末"投小圈" 加入行业交流群 文章来源:国家数据局 国家数据局等部门关于培育数据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