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
Qi Huo Ri Bao Wang·2026-02-08 18:33
八部门联合发文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管 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 知》(简称《通知》)。 《通知》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虚拟货币相关服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近期,受多种因素影响,虚拟货币、现 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投机炒作活动时有发生,风险防控面临新形势、新挑战。《通知》旨在进一步完 善监管政策,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针对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通知》强调,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有关中介、 信息技术服务等,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 法金融活动,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 除外。境外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境内主体提供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相关服务。 "虚拟货币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