缅北电诈分子在中国被执行死刑,“虽远必诛”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Xin Jing Bao·2026-02-09 00:56
黄风说,三大管辖原则的精密配合,堪称我国跨境追凶的法律武器库。 首先是属地管辖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对外经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冀莹说, 也就是说,不管哪国人,只要犯罪结果发生在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就能管。 1月29日至2月2日,缅北所谓"四大家族"中明家、白家犯罪集团的骨干成员明国平、明珍珍、白应苍等 15名电诈分子,在中国境内被执行死刑。 网友们拍手称快的同时,也有疑惑:"一些外籍电诈分子为何能在中国审判、受刑?中国法院为什么能 审判发生在缅甸的罪行?"公开资料显示,此次被执行死刑的明国平,以及去年一审结束后病死的白所 成等疑似都是外籍人士。 近日,新京报记者从多位国际刑法专家处了解到,一些外籍犯罪分子在我国受审、受刑合理合法,且早 有先例。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风告诉新京报记者,这些罪犯主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三大 管辖原则:属地管辖、属人管辖和保护管辖。 黄风说,属地管辖适用于外籍人员在我国领域内实施的犯罪行为;属人管辖适用于我国公民在国外实施 的犯罪;保护管辖适用于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