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八部门发文:虚拟货币相关业务,境内一律禁止
Ren Min Ri Bao Hai Wai Ban·2026-02-09 01:21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 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八部 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风险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 动,境内一律严格禁止。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长期以来,中国境 内始终对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保持禁止性的政策立场。2013年, 中国人民银行等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明 确比特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能且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 使用。2021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 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比特币、以太币,以及泰达币等稳定币,均 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在境内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 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此次《通知》延续了近年来的 政策立场,重申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根据《通知》,在境内开展现实世界资产代币化活动,以及提供 有关中介、信息技术服务等,应予以禁止;经业务主管部门依法依规 同意,依托特定金融基础设施开展的相关业务活动除外。境外单位和 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非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