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住会因“强制仲裁”条款被北京市消协约谈
Bei Jing Shang Bao·2026-02-11 07:42
北京市消协调查发现,华住会2025年7月18日正式生效的《华住会个人会员计划与服务条款》第十一条 第(二)项内容"若协商不成的,您同意将争议提交至上海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存 在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问题,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华住会个人会员计划 与服务条款》单方面限定争议只能通过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剥夺了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类条款不仅限制消费者依法维权的途径,而且破坏了公平的市场交易环境,基于上述情形,北京市消 协要求华住会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确提出三项具体整改要求。其中包括立即整改格式条 款,自约谈后10个工作日内,删除或修改协议中强制仲裁的相关内容,不得利用格式条款限制消费者依 法选择诉讼或仲裁解决消费争议的权利;全面审查现有协议,对公司所有面向消费者的格式合同、协 议、须知等进行系统性排查梳理,确保所有条款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彻底清除排除或限制消费者 权利的不合理内容;建立消费者权益沟通机制,建议企业设立与消费者的常态化互通渠道,定期收集消 费者反馈意见;在制定或修改涉及消费者权益的规则前,主动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