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伦坡港口城离岸银行准入规则趋严,牌照仅向外资银行开放
Shang Wu Bu Wang Zhan·2026-02-11 16:17
在新的制度框架下,拟在港口城开展离岸银行业务的外国银行,须同时取得三项批准:依据第六部分由 科伦坡港口城经济委员会颁发的一般营业执照;依据第七部分完成离岸公司注册;以及依据第八部分取 得离岸银行牌照。修正法还进一步明确了监管适用顺序,规定尽管存在《银行法》的相关条款,港口城 法案仍优先适用于依据第八部分获牌的离岸银行业务。 安永指出,在该框架下,斯中央银行仍保有对离岸银行的监管和审慎管理权力,包括制定流动性要求、 最低资本和杠杆率标准,以及符合国际规范的信息披露要求。央行亦有权在审核标准被违反时发出指 令、要求整改,并在遵循正当程序的前提下,向财政部长建议暂停、撤销或取消相关离岸银行牌照。 此外,修正法明确将依据《银行法》持牌、并经央行批准在港口城内及自港口城开展业务的银行,排除 在第八部分离岸银行制度之外。因此,相关修法对本地银行的具体影响仍需结合个案另行评估。安永认 为,新框架清晰区分了国内银行业务与港口城内离岸银行业务,促使本地和外资银行重新审视港口城法 案对其现有和未来业务安排的适用性。 斯里兰卡《每日金融》2月11日报道,安永斯里兰卡在最新分析中指出,随着《科伦坡港口城经济委员 会(修正)法》(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