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意见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Qi Huo Ri Bao Wang·2026-02-11 16:21
2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对外发布。 《意见》要求,到2030年,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各类型电源和除保障性用户外的电力用户 全部直接参与电力市场,市场化交易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70%左右。跨省跨区和省内实现联合交易, 现货市场全面转入正式运行,市场基础规则和技术标准全面统一,市场化电价机制基本健全,公平统一 的市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到2035年,全面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市场功能进一步成熟完善,市 场化交易电量占比稳中有升。跨省跨区和省内交易有机融合,电力资源的电能量、调节、环境、容量等 多维价值全面由市场反映,电力资源全面实现全国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以电力为主体、多种 能源协同互济的全国统一能源市场体系初步形成。 《意见》要求,持续完善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的中长期市场。更好发挥中长期市场稳定电力生产供应 秩序、保障市场平稳运行的基础性作用,夯实电力保供基本盘。落实中长期合同签约履约激励约束措 施,实现电力资源长期稳定配置,提升风险应对能力。推动中长期市场精细化、标准化,实现连续开 市、不间断交易,提高交易频次和灵活性,覆盖年度(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