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杭州和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泰机电"或"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冯以琳女士的通知,鉴于原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即 将到期,为维护公司实际控制权的稳定,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各方于2026年2月11日续签 了《一致行动协议》。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实际控制人仍为XU QING(徐青) 先生。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 2017年9月15日,公司实际控制人XU QING(徐青)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徐英女士、冯以琳女士签署了 《关于杭州和泰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之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原一致行动协议"):在协议有效期 内,徐英和冯以琳就和泰机电的相关事宜与徐青(包括其控制的和泰控股)保持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 至和泰机电股票在中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之日。 2023年2月22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