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苏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春节期间餐饮具等产品消费提示
Zhong Guo Shi Pin Wang·2026-02-12 07:11
购买食品相关产品时,请选择正规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并注意查看产品标签或说明书。重点关注以 下信息是否清晰、完整:产品名称、材质、对相关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声明、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 名称、生产日期,产品合格证明,以及是否标注"食品接触用""食品包装用"等类似用语,或印有调羹筷 子标志等。购买塑料、硅胶材质的餐饮具及食品接触用塑料袋时,需特别关注其使用条件(如可否微 波、蒸煮)。请避免购买来源不明的产品,尤其不要购买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以及无生产厂家 的"三无"产品。 金马奋蹄,辞旧迎新。春节临近,关于选购和使用碗筷等与食品接触的产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苏市 市场监管局温馨提示如下: 一、认清属性,食品接触有讲究 并非所有容器、包装都适合直接接触食品。日常用于盛装、储存、处理食品的物品(如碗筷、保鲜膜、 厨具等)均属"食品相关产品",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1—2016)等强制性标准。在选购和使用时,应确认产品具有"食品接触用"属性,切勿使用普通购 物塑料袋、工业容器等非食品接触用品处理食品,以防有害物质迁移影响健康。 二、查看标识,正规产品严把关 三、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