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深圳公开提示
Bei Jing Shang Bao·2026-02-14 01:09

2月1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黄金市场经营行为的公开提示,就企业、个人、 金融机构及非银行支付机构从事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进行提示。 此外,不得冒用"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身份,或对商品销售状况等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 骗、误导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严禁使用"黄金会大涨""买金赚大钱"等绝对化用语,不得夸大产品价值 或投资回报。不得用非贵金属材料冒充纯金等贵重材质,严禁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不得在 标价外加价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在企业黄金业务禁止性行为方面,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提出六项具体内容。具体包括不得违规开展黄 金预定价交易、杠杆交易、延期交易等非法黄金交易活动,如通过微信群或小程序、APP、网站等互联 网平台,以黄金回收和预定价买卖料名义,允许客户缴纳一定金额保证金锁定一定重量黄金的价格,后 随金价波动按价差结算,允许平仓离场,未实际开展黄金实物交割。 同时,不得违规开展以黄金托管、租赁、回购等为名义约定给予客户固定收益回报"保本付息"的非法集 资活动。不得违规开展黄金委托投资等活动,如诱导消费者购买黄金实物后,不提取实物转而开展黄金 委托投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不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