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买卖合同纠纷案宣判 法院适用域外法判决卖方退款并赔偿损失
Zhong Guo Jing Ying Bao·2026-02-15 06:03
近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在北京国际法商融合示范区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了一起适 用域外法判决的案件。 宣判后,该案主审法官张琦针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界定、管辖、法律适用以及《销售公约》的排除适 用等问题为现场旁听的企业代表普法。 张琦表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提出,"加强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准确适用工 作"。在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推进"一带一路"发展的当下,恪守"条约必须信守"的国际法原 则,对维护公平公正的国际贸易投资秩序、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重要意义。 张琦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中,原告埃某公司系"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公司,本 案审理精准适用《销售公约》,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快速高效推进跨境纠纷解决,是我国 法院善意履行国际条约义务的具体实践,对维护在华交易的安全与稳定,优化外商企业在华投资环境具 有积极意义。 记者日前从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法")了解到,"十四五"期间,随着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深入 推进,人民法院受理的涉外民商事案件数量持续快速增长。 据了解,埃某公司系一家在格鲁吉亚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2024年1月,埃某公司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