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承销尽调不规范等被警示 近半年四收监管措施
中国经济网北京2月21日讯 中国证监会网站13日发布《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警示函措 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责任编辑:华青剑) 江苏证监局网站2025年12月17日发布对陈炯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经查,陈炯在财 通证券无锡永乐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在微信群中提供、传播误导客户的信息,未向客户充分提 示证券交易的风险、操作客户账户等行为,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条第二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20号)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以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 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江 苏证监局决定对陈炯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网站2025年11月7日发布关于《对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和 《关于对裴根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财通证券场外衍生品业务存在以下问题:标的管 理机制不健全,未对挂钩标的实施及时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