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呈瑞投资被责令改正,涉基金管理不规范
Sou Hu Cai Jing·2026-02-25 09:32
关于对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 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蓝鲸新闻2月25日讯,近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剑指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决定书显示,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将基金的部分投资管理职能让渡他人行使,未履行谨慎勤勉义务,违反 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对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决定对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 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 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 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 2026年2月9日 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上海呈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310230555960566H)在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过程中存在以下事 实: 将基金的部分投资管理职能让渡他人行使,未履行谨慎勤勉义 务,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 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