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网售食品假冒伪劣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新规压实三方责任
Bei Jing Shang Bao·2026-02-26 12:53
北京商报讯(记者 郭缤璐)2月26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市场监管总 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介绍《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相关情况,针对网售食品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乱象补齐监管短板,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 责任。 当前平台经济蓬勃发展,食品已成为网络消费核心品类,但假冒伪劣、虚假营销等问题屡打不绝,且现 行法规对网售食品安全责任规定不足、适配性差,导致企业无章可循、监管无法可依。为此,专门制定 《网络食品销售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从平台提供者、入网食品销售者、监管 部门三个方面入手,围绕"责任""协同""执法"这三个关键词,来进一步压紧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明晰三方"责任"。平台提供者对平台内食品销售行为负总责,管理责任包括设立专门食品安全管理 机构;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管理人员;建立入网审查、风险管控、违法行为处置等全流程 管理制度等。入网食品销售者要承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包括入网前应当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或备 案,保障所销售食品安全,规范信息公示、经营宣传、贮存配送等行为,依法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