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FFLESINTERIOR:可能延迟刊发2025年度业绩
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条,公司须于不迟于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3个月(即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 2025年年度业绩。鉴于上述情况,核数师不大可能于规定时限前,能够就公司发表审计意见及完成审 计。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大可能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于2026年3月31日或之前刊发2025年年度 业绩。延迟刊发2025年年度业绩构成不遵守上市规则第13.49(1)条。预期刊发2025年年度业绩的日期将 需与核数师进一步讨论及厘定,并将于适当时候公布。 RAFFLESINTERIOR(01376)发布公告,如公司日期为2026年2月16日的公告所披露,公司外聘核数师表 示,有关郑能欢先生诚信的深刻疑虑及涉及郑能欢先生或与之相关的一系列行为共同对集团持续经营的 能力构成重大疑虑及不确定性。如该公告所披露,核数师报告,有关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 年度业绩的审计程序须予调整并大幅扩大其工作范畴。此外,倘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会的调查未能在监管 机构允许的审计完成时限前,以确凿证据妥善完成,则核数师很可能会对管理层的诚信存有疑虑。该等 疑虑对财务报表整体具有广泛影响,无法透过对公司财务报表作出单一或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