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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纸业: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600793Yibin paper(600793)2023-12-01 08:04

(本页无正文,为《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宜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宜 宾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宜宾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 审议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材料,基于 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的事项,系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 事宜的顺利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 们同意该项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事项,有利于推进公司 向特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