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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法律意见书
000589GTC(000589)2024-04-01 13:41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可转换公司债券提前赎回的 Grandway Law Offices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层 邮编: 100005 电话(Tel):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Fax):010-66090016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GRANDWAY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证字[2021]AN228-7 号 根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称"发行人"或"公司")签订的《律师服务合同》,本所作为发行人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称"本次发行")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称"深交 所")主板上市(以下称"本次上市",与本次发行合称为"本次发行上市") 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称"《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5号一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等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