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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轮胎: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000589GTC(000589)2024-07-05 09:58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 开的程序、表决程序及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召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龙海路 101 号黔桂国际商务中心 B 区 13 /14 层 电话:0851-82203418 传真:0851-82202466 邮编:550081 1 1 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集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本次股东 大会审议的议案表决结果是否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 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 准确性、合法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贵公司提交给本所律 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营业执照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 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者原件一致。本所律师现根据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 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北京市炜衡(贵阳)律师事务所 关于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致:贵州轮胎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