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抵押贷款展期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3 月与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鞍山 银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额度为 6.5 亿元人民币, 公司以自身及中国境内 4 家控股子(孙)公司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 建筑物予以抵押,贷款期限为两年。其后于 2019 至 2023 年间,公司 与鞍山银行陆续签订了数次展期合同。 截止目前,该《流动资金借款合同》项下贷款余额不高于 5.6129 亿元,该笔贷款即将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到期,公司拟向鞍山银行申 请将该贷款展期一年, 公司对该项贷款的担保相应延期。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4-002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月2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4年2月1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 仁硕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