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鹏程)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吴鹏程) 本人作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 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 定,在 2023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按时出席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积极关注公司的经营业务及发展情况,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 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3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武汉大学,法学硕士学位,深圳市法学会会员,执业十七年,具有 法律职业任职资格、证券业从业资格、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广东海埠 律师事务所律师、广东时文律师事务所律师,深圳市律师协会公司法委员会委员、 深圳市律师协会港澳台专业委员会委员、惠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2022 年 11 月至 今为广东笃言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 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