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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江南: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行使监督权,根据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依法行使公司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员工的合 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其细则的规定,忠实履 行监督职责。 第四条 监事依法行使监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第五条 监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行使相应职权。 第六条 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协助处理监事会日常 事务。 第三章 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 第七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6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10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各种规定和 要求、公司章程及其细则、公司股东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时;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