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430425 证券简称:乐创技术 公告编号:2023-092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无需提交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当提名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 其职责;提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