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创技术: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天(蓉)意字第 49 号 致: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 关于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7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在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二路 1 号大一孵化园 8 栋 B 座 4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成都)律师事务所(以 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成都乐创自 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 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成都乐创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