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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义招标: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法字(2024)0106 号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 101 号兴业银行大厦 13 楼 电话:8620-3879 0290 传真:8620-3821 9766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委托,指派杨希律师、洪国琼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对 公司召开的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 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和承诺:公司所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均真实、合法、 有效、完整,已向本所律师披露了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和文件, 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决议等法律文件一并公 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法律意见如下: 1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