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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淼科技: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天禾律师 法律意见书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 关于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地址:合肥市怀宁路 288 号置地广场 A 座 34-35F 电话:(0551)62642792 传真:(0551)62620450 定向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天律意 2024 第 01437 号 致: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以 下简称"浩淼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 3 号》")以及《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明光浩淼安防科技股份公司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