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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凤凰: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证券代码:832000 证券简称:安徽凤凰 公告编号:2024-063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 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 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 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安徽凤凰滤清器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