驰诚股份: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良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 大会 (下称"本次股东大会") 于 2024 年 5 月 27 日召开。河南良达 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 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下 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进行验证, 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 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提案内容以及这些提案所表述的 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 提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