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新隧装: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湖 务所 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的 法律意见书 the may yo 2024 年 5 月 2 14 11 15 15 1 2019-19-11 致: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五新隧装")的委托,担任五新隧装 2024年员工持 股计划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就五新隧装本 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北京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3号 -- 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 "《监管指引第3号》")《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公司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事项出具《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五新隧道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 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意见书》(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