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上市保荐书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二〇二三年十月 3-2-1 北京证券交易所: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晶海"、"发行人"或"公司")申 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 规定,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投行"、"保荐机构")接受发行 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保荐机构,并向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本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 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有 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定的业务规则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