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证券代码:836547 证券简称:无锡晶海 公告编号:2024-018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经 2024 年 1 月 22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无锡晶海氨基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行为,保证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和《无锡晶海氨基酸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