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农种业: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 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42 号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8 号金茂大厦 18 层 电话: 021-3886 2288 传真: 021-3886 2288 转 1018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 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4]第 242 号 致: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湖北康农种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查雪松律师、李鑫慧律师 (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上披露了《湖北康农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公告(提供网络投票)》(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 大会的会议召集人、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会议地点、会议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