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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新材: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以及相关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预留部分授予以及相关调整事项的 法律意见书 = 1.4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 A YUAN LAW OFFICES 北京 BEI JING · 上海 SHANGHAI · 深圳 SHENZHEN · 香港 HONG KONG · 广州 GUANGZHOU · 西安 XI'AN 致: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 河南天马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嘉源 · 法律意见书 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 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 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 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本次授予及本次价格调整相关法律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 表意见,不对公司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法律意见中对有 关财务数据或结论进行引述时,本所已履行了必要的注意义务,但该等 ...